录入:管理员
时间:2008-8-4 10:08:44
人气:935
(一)阿盟工商局要做学习的表率,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,把学习和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。密切关注国际国内以及自治区、阿盟在经济、社会方面的发展趋势和变化,学习经济、法律、现代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识,提高物价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水平和行政综合能力。
(二)阿盟工商局领导要积极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、深入实际,了解情况、指导工作、解决问题。在基层考察、调研工作,要轻车简从,勤俭节约,不给基层增加无谓负担。各科室负责同志及其他工作人员也应按此原则办理。
(三)精简公务活动,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和公务活动的有关规定。阿盟工商局领导一般不出席旗(县)工商局或企业召开的会议及举行的颁奖、剪彩、庆典、首发式等庆贺性或事务性活动。确需参加的,应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批准。
(四)局机关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明确规定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、权限和工作标准,同时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办法。凡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,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办理。非工作时间内遇重大紧急事件或需处理重要工作的,相关科室负责人应及时指派工作人员到场给予配合。
(五)各项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、半年有检查、年终有总结,充分体现垂直管理系统领导机关的职能职责,突出指导性、针对性和可行性,便于基层操作和执行。对半年、全年工作计划、总结以及重要工作部署完成情况,要按时报告自治区工商局、发改委和盟委、行署。凡超过本人或本科室职权范围的工作事项,要及时向科长或分管领导请示报告。请示时应讲明情况并提出本人或科室的初步意见。
(六)各科室接受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和下级的请示,要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处理意见,予以答复;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的,应告知有关领导和单位。各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既要明确分工,又要通力协作,科室之间要加强横向联系,经常交流情况,交换意见。凡需协商共同办理的事项,由主管科室征求有关科室意见后办理。
(七)阿盟工商局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“六项禁令”、自治区工商局“八条禁令”和阿盟工商局“十条禁令”,以及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“三公开、一监督、五严禁”的规定,实行政务公开,规范行政行为,增强服务观念,认真履行职责,树立规范服务、清正廉洁、文明执法的新风。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照程序和时限,积极主动地办理。对因推诿、拖延等不良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以及越权办事、以权谋私等违规、违纪、违法行为,要严肃查处。